【感謝媒體關注「廢除鄉鎮市長」提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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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地方制度法」以廢除鄉鎮市長,是我在競選時期就列在公報上的政見,我認為這是政府結構改革和基層政治改革很重要的一環,我們已經通過連署門檻(我沒有特別要求衝連署人數,所以黨內委員過了15人的門檻,就提案了),也被媒體注意到了!
這裡簡列幾點廢除鄉鎮市級的理由:
1、目前沒有鄉鎮市選舉的六都,人口1719萬,佔比大約3/4,其他13縣人口只有600萬,卻有198個鄉鎮市,2091位代表,對於政府效能是大大的障礙。目前六都政府效能和縣級比較,非常明顯。
2、廢除鄉鎮市級,每年大約可以節省30億元的經費,對於地方財政不無小補。
3、廢除鄉鎮市級選舉,可以大大淨化地方政治。
4、未來閒置的鄉鎮市民代表會所,可以移做長期照顧中心或其他社福功能使用。
最後,再次感謝各媒體報導!
自由時報連結
(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breakingnews/1643605 )